晉政辦發(fā)〔2024〕58 號
各市、縣人民政府,省人民政府各委、辦、廳、局,各大中型企業(yè),中央駐晉單位:
根據《******工資規(guī)定》(勞動保障部令 21 號)和《山西省******工資規(guī)定》(省政府令第218號)精神,結合我省經濟發(fā)展實際,并綜合考慮社會保障和住房公積金等因素,省人民政府決定對現(xiàn)行******工資標準進行調整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同時,相應提高小時******工資標準: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 12.4元、二類11.8元、三類11.2元;非全日制用工小時******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23.2元、二類22.1元、三類20.9元。
二、我省******工資標準,為剔除下列各項后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性工資:
(一)加班加點工資;
(二)中班、夜班、高溫、低溫、井下、有毒有害和行車等特殊工作環(huán)境和條件下的津貼;
(三)法律、法規(guī)和國家規(guī)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。
三、調整后******工資標準自2025年1月1日起實行。
附件:山西省******工資標準表
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
2024年12月25日